由 股東會 決議解散公司
辦理事項:
向 登記機關 辦理解散登記
向 國稅局 辦理停業登記
辦理公司歇業、註銷相關登記
向 法院 聲報清算人
指定負責公司清算事務之人
法院裁定 准予解散
正式進入清算程序
清查並編製:
公司財產目錄
資產與負債狀況
由 監察人 查核清算相關資料
提交 股東會 承認清算內容
向 國稅局 辦理:
清算申報
稅捐結清
稅籍註銷
清償公司所有債務
剩餘財產依規定:
分配予股東
清算完成後
向法院申報 清算程序完結
法院審查清算結果
通知 登記機關
登記機關完成:
公司清算完結登記
公司法人資格正式消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