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優點 |
1.相較於行號,節稅也較為靈活。
2.在生意拓展進入發展期時,可以轉換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。
3.經營上,基本上股東同意,董事掌控經營無任期限制,管理責任較具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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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而且股份可以自由轉讓、股權分散,讓募資更為容易。另外,相較於行號,股份有限公司節稅也較為靈活。
2.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出資比例、股份佔比較為彈性,可以讓出較多技術、時間但是可能出資較少的人,佔較多比例的股份,對於合夥經營生意的方式更為友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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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一個人經營小本生意,沒有與合夥人意見分歧的問題,可以享有所有營收,自負盈虧。
2.月營業額低於20萬可以免開發票,稅率較公司更低,創立門檻、經營成本較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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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夥較獨資組織多了合夥人可以共同出資經營生意,共同負擔獲利盈虧,相較獨自經營生意可以分攤做生意的風險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