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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資訊

    公司商業組織、法律關係差異性 列印
    組織類型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獨資商號 合夥商號
    法人資格
    法律規定 公司法 公司法 商業登記法 商業登記法
    成員責任 有限責任 有限責任 無限責任 無限責任
    股東人數 1人以上

    自然人至少2人;

    或政府、法人股東至少1人

    1人 2人以上
    資本額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
    資本簽證 需會計師查核資本簽證 需會計師查核資本簽證 25萬以上須檢附證明。例如:15日內存摺影本。 25萬以上須檢附證明。例: 15日內存摺影本。
    損益分配 章程自訂。 章程自訂。 獨資個人。 合夥契約書自訂。亦可約定按出資比例。
    出資方式 現金、貨幣債權、財產、技術 發起設立時:現金、財產、技術 現金(原則)、其他財產權 現金(原則)、其他財產權。
    股東:現金、財產、技術、貨幣債權
    出資轉讓

    1.股東須經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。

    2.董事須經其他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。

    原則上股東自由轉讓。 個人決定 需經其他合夥人全體同意
    組織變更 可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變更為有限公司 可變更為合夥 不可變更為獨資
    營業稅率 5%(特定行業除外) 5%(特定行業除外) 5%(特定行業除外) 5%(特定行業除外)
    優點

    1.相較於行號,節稅也較為靈活。

    2.在生意拓展進入發展期時,可以轉換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。

    3.經營上,基本上股東同意,董事掌控經營無任期限制,管理責任較具彈性。

    1.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而且股份可以自由轉讓、股權分散,讓募資更為容易。另外,相較於行號,股份有限公司節稅也較為靈活。

    2.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出資比例、股份佔比較為彈性,可以讓出較多技術、時間但是可能出資較少的人,佔較多比例的股份,對於合夥經營生意的方式更為友善。

    1.一個人經營小本生意,沒有與合夥人意見分歧的問題,可以享有所有營收,自負盈虧。

    2.月營業額低於20萬可以免開發票,稅率較公司更低,創立門檻、經營成本較低。

    合夥較獨資組織多了合夥人可以共同出資經營生意,共同負擔獲利盈虧,相較獨自經營生意可以分攤做生意的風險。
    缺點 因為許多決議都需要過半數股東同意,所以如果遇到意見分歧的時候,會出現少數股東牽制公司決策的事情發生,就算其出資額很低。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門檻、成本較大、股東人數較多、決議過程較有限公司複雜、需要設立監察人,且不能轉換為有限公司,因此較為不適合初期創業之企業。 獨資企業的財力較為有限,以個人名義跟銀行借貸的難度較高,因此很大程度限制未來拓展業務的機會。 與獨資組織相比,需承擔意見分歧的風險。
    另外,如果未來生意規模變大,月營業額超過20萬需要開發票時,還是需要負擔5%的營業稅,卻無法享受抵減費用及經營有限責任之法律責任優惠。 另外,如果在未來生意失敗而負責人無法償還時,合夥人需要負起連帶清償的法律責任,風險較高。
    適合對象 1、適合創業初期。
    2、規劃未來服務的客群涵蓋全國,建議辦理有限公司。
    1、適合創業中、後期。 喜歡獨自領導、享受個人決策的微型創業者 有共同藍圖、志同道合的合作夥伴的微型創業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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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這是一張說明公司商業組織法律關係差異性的圖表。它以流程圖形式呈現四種主要組織類型:「有限公司」、「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獨資商號」及「合夥商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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